商业欺诈胜诉案----李某某诉长春汇成汽车销售公司欺诈一案

 

延吉市法院一审判决汇成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,赔偿李某某三倍购车款,总价二百多万,二审由【吉林瑞广律所】潘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汇成公司没有构成商业欺诈,免受经济损失。

 

创建时间:2020-08-03 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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